加拉太書

第五章

一. V. 1~15

1. 基督徒的自由不是一般世人所說的自由。乃是因基督的救贖而靈裏得著釋放的自由。基督的救恩(因信稱義)使我們脫離罪和在律法下為奴的軛。在軛下只有捆綁和重擔,而沒有自由。保羅勸加拉太信徒既得自由,就不要受猶太主義者的迷惑而再回去受律法的軛所奴役。

2. 加拉太人若是為得救而受割禮,他們是在基督之外附加條件,那麼基督的死就是徒勞無益了。我們要小心防備今天基督教中的異端邪說,他們在基督之外加上一些規條做為得救的條件,那麼基督也對他們毫無益處了。

3. [欠行全律法的債](V. 3):是說有責任或義務遵行全部的律法。

然而世上沒有一個人能遵行全部的律法,因此靠行律法而稱義是不可能的。

4. 基督的福音是恩典的福音。基督是 神賜給我們最大的恩典。人若要靠律法稱義,

就是與基督隔絕,也就是從 神的恩典中脫出。

5. [等候所盼望的義] (V. 5):是指信徒稱義的事實所帶來的那個榮耀的盼望,就是基督

再來的時候救恩的完全實現。

a. 我們在 神的恩典中因信耶穌基督而被 神稱義,蒙 神悅納(弗一6), 神使基督

成為我們的義(林前一30)。

b. 神在我們身上不斷作成聖的工作,使我們的魂生命得救,漸漸被改變像主。

c. 到主再來時,我們要像祂那樣完全、聖潔、榮耀(約壹三2)。這就是救恩的完全

實現,也是我們所盼望、所等候的義(彼後三13)。

d. 我們等候所盼望的義是憑著信心,不斷地仰望 神,並靠聖靈工作,不靠我們肉

體的努力。

6. 在基督裏割禮的屬靈意義就是對付肉體(西二11),也就是向自己死(放下自己) 而

向 神活著(為主活,靠主活)。這樣才能藉著愛心表達出來真實的信心(V. 6)(參雅

二14~17)。

7. 加拉太信徒的信仰生活本來跑得好(就是他們在正規的道路上前進)。然而猶太主

義者對他們的游說、勸誘,使他們不順從恩典福音的真理。保羅為此心裏憂急,

恐怕這一點異端教訓(麵酵所預表的)會擴散而敗壞全體的信徒。(V. 7~9)

8. [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是指甚麼? (V. 11)

猶太人素以十字架的道理為絆腳石(林前一23),因他們憑著外貌認識耶穌基督(林

後五16)。保羅卻傳講基督的十字架是 神惟一的救法,這是他們最感討厭的地方。

9. [把自己割絕了] (V. 12):就是自行閹割。這是古時候異教的祭司所行的,以表虔敬。

10. 加拉太信徒蒙召信服基督,就從律法中得釋放而享自由。這自由不是叫人放縱

肉體的情慾,而是要用愛心彼此服事。若能做到愛人如己,就是行了全律法( V.14)

(參羅十三8~10)。

你憑自己能愛人如己嗎 ? 這愛從何而來 ? 如何得著這愛 ?

二. V. 16~26

1. 從律法的捆綁中得釋放後,保羅要加拉太信徒讓聖靈在他們身上掌權作主。因 神

的律法已經放在新約信徒裏面,寫在他們的心上(來八10),只要他們肯聽聖靈的

聲音,順從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2. 肉體的欲望就是情慾。聖靈(內住的聖靈)與肉體的情慾是相爭、相敵的。信徒的

肉體和內住的聖靈彼此相爭。當他要為善時,肢體中犯罪的律就使他反倒不作 ;

他要行惡時,靈裏雖有禁止的聲音,他卻去作了(參羅七18~23)。靠自己是無法

勝過肉體的,只有靠聖靈,順從聖靈才能勝過肉體。

在你的生活中是否內心常有爭戰的經歷 ? 你如何勝過 ?

3. [不在律法以下] (V.18):指不需要靠守律法來取悅 神。

4. [情慾的事] (V.19):指肉體的行為(複數)。

5. [聖靈所結的果子] (V.22):這裏的果子(單數)是聖靈所結的,不是人自己的表現、或

仿傚他人作出來的,而是屬靈生命自然生長的結果和表現。果子是一顆,而有九

方面的表現。

7. 這靈果九方面的表現分為三組: a.[仁愛、喜樂、和平] :指信徒內在的光景。

b. [忍耐、恩慈、良善] :指信徒外在的表現。

c. [信實、溫柔、節制] :指信徒對 神(信實)、對

人(溫柔)、對己(節制)的表現。

8. [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V.23): 我們隨從聖靈而活出的生活是聖靈在我們身上工

作的結果,是超越律法,不受律法的限制。

8. 肉體不是靠自己勝過的。我們若掙扎,努力克制肉體,一定是失敗的。 神已經

把我們的肉體和其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先要認識這已經完成的客

觀的事實,而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才能進入主觀的經歷,過得勝的生

活。

當你的肉體發動或別人的肉體發出來傷到你時,你該如何面對 ?

9. 我們是靠聖靈得救、得生命,也要靠聖靈行事,拒絕肉體的活動,這樣就不會在

教會中貪圖虛名,就是貪圖虛浮的榮耀(腓二3)而彼此惹氣,互相嫉妒,而是彼

此相愛、相助,並彼此配搭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