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二章
一. V.1~10
1. ”過了十四年”是指什麼時候?
保羅這次上耶路撒冷是指他蒙恩得救後的十四年,就是主後五十年在耶路撒冷的會議.
2. 保羅與巴拿巴帶提多同去的意義何在?
提多是希利尼人(外邦人)蒙恩的榜樣,他沒有被勉強受割禮.可見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與保羅之間對割禮一事沒有不同意見,他們都不認為得救須行割禮.
3. 保羅是”奉啟示”上耶路撒冷,這是什麼意思?
保羅順從所領受從神來的啟示,裏面產生了負擔才有行動.
4. “那有名望之人”是指誰?為何保羅私下向他們陳說?陳說什麼?
那有名望之人是指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和長老們,如磯法(彼得),約翰,和雅各(主耶穌肉身的兄弟), 他們是受人尊重的教會領袖.
他向他們陳說他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因為猶太主義者批評和攻擊保羅是和使徒們作對.如果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不和保羅一致而同心對付猶太主義者,恐怕保羅在外邦人中的工作將受虧損而歸徒然.
5. ”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指什麼?
不再受律法之字句及禮儀的束縛,而享順從聖靈的自由.
6. 為要保存福音真理的純正,保羅對那些暗中引進來的假弟兄(猶太主義者)持什麼態度?
他一點也不讓步妥協.這也是我們對異端教訓該有的態度.
7.”那未受割禮的人” 指外邦人
“那受割禮的人” 指猶太人
8. 為什麼稱雅各,磯法,約翰為”教會柱石”?
他們在耶路撒冷教會是受人尊重的教會領袖,且具有使教會穩定的力量.
9. “用右手行相交之禮” 是什麼意思?
這是希伯來人和希臘人表示友誼,認同和接納的一般禮節,相當於今天的握手.
10. 第二章的頭一段(V. 1~10)保羅用意在於表明他不是一個獨來獨往的使徒,而是被其他使徒所認可與接納的.
二. V. 11~21
1. 在安提阿,保羅為何當面抵擋彼得?他作得對不對?
a. 因當時彼得所作的有可責之處,是對恩典福音的一種傷害,因此他必須起來護衛.
b. 當面的責備遠勝當面的稱讚和背後的論斷.(箴27:5, 28:23)
c. 為著維護福音的真理,必須將人的情面及長幼之序放在一邊.
2. 神曾在異象中,藉著示意彼得吃不潔淨之物使他接納外邦人(徒10:9~16, 11:2~10), 他明知跟外邦人吃飯是不違背真理,可是他還是因一時的軟弱而在奉割禮的人面前不敢跟外邦人吃飯. 彼得的失敗提醒我們什麼?
真理的認識和真理的實行是兩回事.我們不該以為頭腦的知識就可以為真理站住, 我們要求主給我們靈裏有真實的認識,並要依靠主的保守,否則知行不能合一.
3. 為什麼保羅說”外邦的罪人”?
保羅在此是借用猶太主義者自高自大的口吻來指出猶太主義者的矛盾.他們自以為猶太人是神的選民,有神的應許和律法(羅9:4~5)而外邦人沒有這些,所以一提到外邦人就後面加上”罪人” 表示他們不遵行律法.其實他們自己偏離了神的旨意,在因信稱義的真理上加上要行割禮,守律法才能得救, 他們自己也是罪人.
4. “因信稱義”的意義何在?
a. 是神白白恩典的賜與,非因人的行為或工作的結果.
b. 藉著信心接受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也藉著信心與耶穌基督聯合,在祂裏面才能被神悅納, 神以基督作我們的義.(林前1:30)
c. 信心最大的表現在於停止自己的工作,而依靠神,並等候祂來作工.
5. 猶太主義者認為不遵行律法,只信耶穌基督,仍舊是罪人,這就是他們把基督放在叫人犯罪的地位,果真如此嗎?保羅堅決地說”斷乎不是”
6. 保羅素來所拆毀的是什麼?
是那因行律法稱義的道理和教訓(V.16).
7. 保羅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a. 保羅藉著律法而認識自己無力遵行律法.
b. 他就不再靠自己無能為力的行為去遵行律法.
c. 他轉而靠信心活在神的面前.
8. 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的重點:
a. 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一個已過的事實,當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時,神已經把我們擺在基督裏和祂一同釘死了.
b. 我們要取用這一個客觀方面已經成功的事實,成為我們今天主觀方面的經歷.
c. 我們若要經歷與基督同死,首先必須對自己決望,並對神所成就的事實說”阿們”. 同死在先,同活在後.
d. 要活出”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的生活,必須決對降服於神對我的斷案,就是我該死,才能讓基督活出來.
e. 不單是”壞”的我, 連”好”的我也要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f. “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就是相信神的兒子在我裏面活著,相信祂已經作了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