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hesians 以弗所書

以弗所書第五章

一. V. 1~7

1. 我們要效法 神,是根據我們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弗四24)。人若沒有 神的生命就不能效法 神。我們一信主耶穌得救,就成為 神的兒女,但是要在行事為人上像 神,才像是蒙愛的兒女。本章第一節就是第四章32節所述的原則的擴大應用。

2.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 (v.2)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用火焚燒,就發出芬香的氣味,供 神享受,滿足 神的心。 [供物]: [供物]與[獻]在希伯來原文是出自同一個字。就是把物品帶到 神面前獻上。如舊約的初熟果子,是獻給 神上好的物品。 [祭物]: 所獻上之物是先被殺流血,如獻牛、羊為祭物。 這是指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把自己獻給 神,作為[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一面叫我們的罪得赦免,另一面也叫我們與 神和好,有交通。

 3. 我們成為聖徒是被分別為聖歸給 神的。所以在言行舉止上我們都要與世人有分別。淫亂、 污穢、貪婪等都是不聖潔的。這些事聖徒不但作不得,連說也不可說,這樣才合聖徒生活的規範(v.3).

4. 污穢可恥的言談、荒誕不經的話語及粗俗低級玩笑的話都不是聖徒所該說的。聖徒應該常

常說感謝的話。(v. 4)

我們應當在 神面前省察,看看自己是不是蒙愛的兒女? 也看看自己的言行舉止有沒有不合聖徒體統的?

5.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是 神白白賜給的。但是得救之後,若活在淫亂、污穢、貪婪之中,並習以為常,不知悔改,則得不著在基督和神國裏的基業。一般認為基督和神的國是指千年國說的。因為基督的國就是彌賽亞國,也就是千年國,而彌賽亞國又是 神的國。 將來在千年國裏我們若要得著基業作賞賜,就要有聖潔的行為,要過得勝的生活,天天活在主裏,並靠主得勝。(v. 5)

6. 為何[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所謂[偶像],不只是指廟宇裏人手所造的泥像、木像,更是指任何一個人或一件事、物代替了 神的地位,而奪去人心的。有貪心的,就是在信靠一位真 神之外,仍貪圖別的好處和護佑,這就如同拜偶像一樣。 7. [悖逆之子] (v. 6):存悖逆之心,不順服 神的話語的人。將來 神忿怒的審判必臨到這樣的人。 悖逆之子重在指世人,也指信徒。 信徒不可與外邦人作夥伴,共同有份於某事。因為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林後六14)。若信徒被人虛空的話所欺哄,在暗昧的事上與他們同夥, 神忿怒的審判也會臨到他們。(v.6~7)

二. V. 8~14

1. [暗昧]:就是黑暗,與光明相對。從前我們不信主的時候是在黑暗裏,但如今我們信了主,在主裏面是光明的,因為 神是光(約壹一5),有了光的生命,就要行在光中,活出光的生活來。 (v. 8)

2. [光明所結的果子] (v. 9):就是聖靈所結的果子。我們若行在生命聖靈的律裏(羅八2),就是順從裏面生命的感覺和帶領,自然就活出良善、公義、誠實的生活美德。

3. [責備] (v. 11):揭發、暴露、指正。 我們信主的人不只不與人同流合污,行那些不光明的事,並且要揭發並指正那些行這些事的人。我們是[世上的鹽],也是[世上的光] (太五13~14) 。

4. 主的光一來,就把那些黑暗的事顯露出來,只有光能叫黑暗變為光明。(v. 13)

5. 第十四節是一句引用語,可能是早期流行的一首詩歌裏的話。這句話是勸勉人不要一直活在黑暗中,像睡了的人、死了的人一樣。乃是要接受基督的光照、責備而悔改,得著光的生命,過光明的生活。

 

三. V. 15~21

1. 愚昧人與智慧人相對,愚昧人就是無智慧的人。[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箴九10),智慧人的生活是屬 神的生活。就是存敬畏的心謹慎行事,遵行 神的命令,討 神喜悅。(v. 15)

2. [愛惜]:原文是[贖回],[光陰]:原文是[機會]或[時機]。贖回光陰就是抓住機會,好好過有意義的生活。因為今天這個世代是邪惡的,我們要把握機會把光照在人前,活出主的見證,領 人歸主。(v. 16)

3. 糊塗人不明白主的旨意。我們的生活要以遵行主的旨意為目標,不可作糊塗人而妄費光陰、年日。(v. 1 7)

4. [要被聖靈充滿] (v. 18):從[充滿]這個動詞的形態來看,有三方面的意義:

(1). 是被動式,是聖靈主動的充滿我們,使我們受聖靈的管治、支配而行動。 (2). 是命令式,我們有責任去[要]或[求]被聖靈充滿。 (3). 是現在式,表明我們要繼續不斷的被充滿。這是我們過得勝的生活所需要的。

5. [詩章]:指舊約聖經中的詩篇。 [頌詞]:指稱頌、讚美 神的詩歌。 [靈歌]:聖徒因聖靈的感動而發出即興而有音樂、節奏的歌。 聖徒被聖靈充滿的結果,就彼此對說,在心靈和誠實裏一同歌唱來讚美 神。(v. 19)

6. 被聖靈充滿的生活就是一直活在主面前,順服主的旨意,在一切所遭遇的事上都認定主, 常常在主的名裏感謝 神。祂也是我們的父。(v. 20)

7. 被聖靈充滿的生活就當因對基督的敬畏而彼此順服。基督是教會的元首,各肢體因尊重主基督,也就能順服主所要我們順服的人的。(v. 21)

四. V. 22~32

1. [順服]在希臘原文裏是重在[服],不重在[順]。[順]是外面聽從的行動。[服]是指裏面意志的降服,是放下自己的權利,而伏在對方的權下。

2. 在 神的創造中,男女的身分、尊嚴、價值是一樣的,但男女的功用、職分、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丈夫預表基督,妻子預表教會。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一個妻子若肯順服主的權柄,她就肯凡事順服丈夫,因為主定規妻子順服丈夫。(v. 22~24)

3. 基督是[頭],說出祂的掌權,基督是[救主],說出祂的恩典和捨己的愛。基督乃是在無限的恩愛裏來作教會的頭。(v. 23)

4. 基督愛教會的愛是捨己的愛。祂為了產生教會、得著教會,而把自己給了教會,為教會捨命。丈夫愛妻子的愛不是佔有的愛,而是捨己的愛。作妻子的要[順服],作丈夫的要[愛],其實都需要捨己,才有真正的順服和真正的愛。聖經中 神對丈夫和妻子的要求其實是一樣的。(v. 25)

5. [水](v. 26):指基督復活的生命。 [道](rhema):當我們需要的時候,聖靈將 神的話說在我們心裏,是適時的、是主觀的、是活的話語。 教會得著洗淨並成為聖潔,是藉著主活的話語而不是死的道理,來供應基督復活的生命。這是聖靈在聖徒身上不斷的工作。(v. 26)

6. 基督使教會成為聖潔,沒有瑕疵,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而披上榮耀(就是絕對的完全),才能把教會獻給自己。榮耀的教會才能與榮耀的基督匹配。(v. 27)

7. [保養顧惜] (v. 29):說到保護、供養、照顧、珍惜。 基督待教會(就是祂的身體)是保養顧惜,丈夫待妻子也該是這樣,就如同待他自己的身體一 樣。因為人都愛惜自己的身體,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

8. [二人成為一體] (v. 31):不只是指夫妻肉身的結合,並且指心靈方面的結合。藉此預表基督與教會的完全聯結。

9. [敬重] (v. 33):原文是[敬畏]。妻子要敬畏順服丈夫,如同敬畏順服主。

10. 用夫妻預表基督與教會,這是極大的奧秘,必須藉著聖靈來啟示,我們才能真正地領會。 神設立婚姻是何等神聖! 神的話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三4) 我們讀了以弗所書

這段話後,得到甚麼亮光? 得到甚麼光照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