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ssians 歌羅西書
一. 三v.1~11 1. [所以] : 表明下面第三章、第四章的實踐是基於第一、二章的真理。生活上的教訓永遠建立在 真理的根基上。 [就當求在上面的事] : 一個有新生命的人就當追求屬天、屬靈的事。基督乃是一切屬天、屬靈 事物的內容和實際。 [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 : 表示基督得了尊貴、榮耀、有權柄的地位(詩一 一O:1, 弗一20)(v.1) 2. [思念] : 把心思放在 人經常會思念心目中看為最重要的事。而思念會影響人的行事為人(箴二十三7)。心思屬天, 生活才會屬天。地上的事是指世俗的、物質的事,不一定是罪。但若要過聖潔、得勝的生活, 必須常思念上面的事。(v. 2) 3. 信徒與基督同死,也必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由重生而得的新生命是隱藏 在 神裏面的生命(約十七21),這生命叫我們活在天的領域裏,是與世人有分別的。(v. 3) 4. [顯現] : 指主的再來。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說出祂是我們一切供應的源頭和一切生活的力量。當主再來的時候,我 們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那時,這生命就要在我們身上完全顯明出來。(v. 4) 5. 異端教訓叫人要克制肉體的情慾,結果是毫無功效(西二23)。保羅教導信徒要[治死地上的肢 體]。這是藉著基督在信徒裏面的生命,也就是靠著聖靈的能力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裏釋放我們,使我們不必去隨從肉體行事(羅八2)。 6. 神要維護祂的聖潔、公義,必刑罰那些觸犯祂公義的人,就是不順服 神,違背祂旨意的人。 信徒在得救之前,所思所行就是就樣。信主之後就是脫去了舊人,穿上了新人(羅六4~5),就 要棄絕一切邪惡的意念、淫亂的行為及污穢不實的言語。心思被更新而變化,就漸漸多認識 神,並活得更像主。(v. 6~10) 7. [化外人] : 指當時不懂希臘話,而被視為不開化的人。 [西古提人] : 指當時居住在高加索山區的野蠻民族。 在新人裏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不分種族、宗教、社會地位、言語,在基督裏一律平等 (加三28, 弗一23)。(v. 11) 二. 三v.12~四v.6 1. [神的選民] : 神所揀選的人。 [聖潔蒙愛的人] : 蒙 神所愛而被 神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給神的人。(三v.12) 2. [在這一切之外] : 或譯[在這一切之上] [愛心] : 指從 神來的聖潔的愛(agape) 信徒各樣的美德是以愛心為根基和聯繫的。 愛心使我們不但不嫉妒別人所表現的美德,且能促進彼此之間的和諧和聯繫。(三v.14) 3. [基督的平安] : 內住的基督在信徒裏面掌權作主,就有一種平和、安詳的心境。 基督徒蒙召進入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成為一個肢體,是要顯出基督是教會的頭,是全體 之主。每個肢體都聽頭的指揮,就能彼此和諧。(三v.15) 4. [基督的道理] (三v.16) : 指基督的話和教訓,就是現今的聖經。 5. [相宜的] (三v.18) : 合適的,合理的,對的。 6. [愛你們的妻子] : 這[愛](agapao)是 神的愛,是捨己的愛,不是佔有的愛。 7. [凡事要聽從父母] (三v.20) : [凡事] 指在不違背 神的原則之下一切的事(徒五29)。 8. [失了志氣] (三v.21) : 指因灰心喪膽而自卑,並失去進取心。 9. 基督徒在世上的工作要認定是主的安排,要存著誠實敬畏主的心去作,是為主作,討主歡喜、 不是討人的歡喜。主耶穌是公義的主,賞賜在於祂,祂永不偏待人。(三v.22~25) 10. 地上作主人的待僕人要公正、公平、合理。不可因個人的利益而對待僕人不公義。要知道天 上有一位主人,祂是公義的神,祂必報應。(四v.1) 11. 儆醒就是不讓別的事物來分散我們的心。要藉著儆醒、感恩來維持恆切的禱告。(四v.2) 12. [愛惜光陰] (四v.5) : 贖回光陰。一面好好運用每一時刻,一面要抓住每個機會。 13. [用智慧與外人交往] (四v.5) : 信徒與不信者交往,必須藉著禱告求神給智慧,以免他們對福 音有誤解,以致成為他們信主的絆腳石。反要在行事為人中見證主。 14. [言語----帶著和氣] (四v.6) : 說話要帶著主的恩慈,就有屬靈的能力感動別人。 15. [用鹽調和] (四v.6) : 鹽是防腐和調味用的。 信徒的話語該是能造就人,對人有潛移默化的作用。 我們心裏要常思念主,經常保持與主交通,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會說出來(路六45)。心裏 尊主為大、為聖,並且在話語上有操練,就能夠說適當的話幫助人、造就人(彼前三15)。 三. 四v.7~18 1. [推基古] (四v.7) : 他替保羅把此書信帶給歌羅西教會。 2. [阿尼亞母] (四v.9) : 是歌羅西教會中的一位信徒腓利門家裏的逃奴。他在羅馬遇見保羅,保羅 帶他得救。保羅趁此機會送他回去,並要腓利門原諒他並接納他。(門8~19) 3. [亞里達古] (四v.10): 保羅的同工,經常與他一同旅行傳道(參徒十九29, 二十4, 二十七2)。他 因愛保羅,可能係自願在監裏陪伴他。 4. [馬可] (四v.10) :馬可福音的作者。他曾參與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後因事退出。保羅曾因他和 巴拿巴爭論,二人因而分開工作(徒十三13,十五36~39)。從這裏的話可以知道保羅已諒解他 並接納他。 5. [奉割禮的人] (四v.11) : 指猶太人。此節指信了主的猶太人。 6. [亞基布] (四v.17) : 是歌羅西教會的一位信徒,可能是腓利門的兒子。 以巴弗滯留在羅馬期間,他可能把牧養歌羅西教會的重任交託給亞基布,因此保羅囑咐他小心 謹慎,不要讓異端教訓迷惑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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