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ssians  歌羅西書


第三
四章

一.    v.1~11

 1. [所以] : 表明下面第三章、第四章的實踐是基於第一、二章的真理。生活上的教訓永遠建立在

    真理的根基上。

   [就當求在上面的事] : 一個有新生命的人就當追求屬天、屬靈的事。基督乃是一切屬天、屬靈

    事物的內容和實際

   [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 : 表示基督得了尊貴、榮耀、有權柄的地位(詩一 一O:1, 弗一20)(v.1)

 2. [思念] : 把心思放在

    人經常會思念心目中看為最重要的事。而思念會影響人的行事為人(箴二十三7)。心思屬天,

    生活才會屬天。地上的事是指世俗的、物質的事,不一定是罪。但若要過聖潔、得勝的生活,

    必須常思念上面的事。(v. 2)

 3. 信徒與基督同死,也必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由重生而得的新生命是隱藏

    神裏面的生命(約十七21),這生命叫我們活在天的領域裏,是與世人有分別的。(v. 3)

 4. [顯現] : 指主的再來。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說出祂是我們一切供應的源頭和一切生活的力量。當主再來的時候,我

    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那時,這生命就要在我們身上完全顯明出來。(v. 4)

 5. 異端教訓叫人要克制肉體的情慾,結果是毫無功效(西二23)。保羅教導信徒要[治死地上的肢

    ]。這是藉著基督在信徒裏面的生命,也就是靠著聖靈的能力治死身體的惡行(13)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裏釋放我們,使我們不必去隨從肉體行事(2)

 6. 神要維護祂的聖潔、公義,必刑罰那些觸犯祂公義的人,就是不順服 神,違背祂旨意的人。

    信徒在得救之前,所思所行就是就樣。信主之後就是脫去了舊人,穿上了新人(4~5),就

    要棄絕一切邪惡的意念、淫亂的行為及污穢不實的言語。心思被更新而變化,就漸漸多認識  

    神,並活得更像主。(v. 6~10)

 7. [化外人] : 指當時不懂希臘話,而被視為不開化的人。

   [西古提] : 指當時居住在高加索山區的野蠻民族。

   在新人裏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不分種族、宗教、社會地位、言語,在基督裏一律平等

   (28, 弗一23)(v. 11)

二.    v.12~v.6

1.      [神的選民] : 神所揀選的人。

[聖潔蒙愛的人] : 神所愛而被 神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給神的人。(v.12)

2.      [在這一切之外] : 或譯[在這一切之上]

[愛心] : 指從 神來的聖潔的愛(agape)

信徒各樣的美德是以愛心為根基和聯繫的。

愛心使我們不但不嫉妒別人所表現的美德,且能促進彼此之間的和諧和聯繫。(v.14)

3.      [基督的平安] : 內住的基督在信徒裏面掌權作主,就有一種平和、安詳的心境。

   基督徒蒙召進入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成為一個肢體,是要顯出基督是教會的頭,是全體

   之主。每個肢體都聽頭的指揮,就能彼此和諧。(v.15)

 4. [基督的道理] (v.16) : 指基督的話和教訓,就是現今的聖經。

 5. [相宜的] (v.18) : 合適的,合理的,對的。

 6. [愛你們的妻子] : [](agapao)是 神的愛,是捨己的愛,不是佔有的愛。

 7. [凡事要聽從父母] (v.20) : [凡事] 指在不違背 神的原則之下一切的事(徒五29)

 8. [失了志氣] (v.21) : 指因灰心喪膽而自卑,並失去進取心。

 9. 基督徒在世上的工作要認定是主的安排,要存著誠實敬畏主的心去作,是為主作,討主歡喜、

    不是討人的歡喜。主耶穌是公義的主,賞賜在於祂,祂永不偏待人。(v.22~25)

 10. 地上作主人的待僕人要公正、公平、合理。不可因個人的利益而對待僕人不公義。要知道天

    上有一位主人,祂是公義的神,祂必報應。(v.1)

 11. 儆醒就是不讓別的事物來分散我們的心。要藉著儆醒、感恩來維持恆切的禱告。(v.2)

 12. [愛惜光陰] (v.5) : 贖回光陰。一面好好運用每一時刻,一面要抓住每個機會。

 13. [用智慧與外人交往] (v.5) : 信徒與不信者交往,必須藉著禱告求神給智慧,以免他們對福

     音有誤解,以致成為他們信主的絆腳石。反要在行事為人中見證主。

 14. [言語----帶著和氣] (v.6) : 說話要帶著主的恩慈,就有屬靈的能力感動別人。

 15. [用鹽調和] (v.6) : 鹽是防腐和調味用的。

     信徒的話語該是能造就人,對人有潛移默化的作用。

     我們心裏要常思念主,經常保持與主交通,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會說出來(路六45)。心裏

     主為大、為聖,並且在話語上有操練,就能夠說適當的話幫助人、造就人(彼前三15)

三.    v.7~18

 1. [推基古] (v.7) : 他替保羅把此書信帶給歌羅西教會

 2. [阿尼亞母] (v.9) : 是歌羅西教會中的一位信徒腓利門家裏的逃奴。他在羅馬遇見保羅,保羅

    帶他得救。保羅趁此機會送他回去,並要腓利門原諒他並接納他。(8~19)

 3. [亞里達古] (v.10): 保羅的同工,經常與他一同旅行傳道(參徒十九29, 二十4, 二十七2)。他

   因愛保羅,可能係自願在監裏陪伴他。

 4. [馬可] (v.10) :馬可福音的作者。他曾參與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後因事退出。保羅曾因他和

    巴拿巴爭論,二人因而分開工作(徒十三13,十五36~39)。從這裏的話可以知道保羅已諒解他

    並接納他。

 5. [奉割禮的人] (v.11) : 指猶太人。此節指信了主的猶太人。

 6. [亞基布] (v.17) : 是歌羅西教會的一位信徒,可能是腓利門的兒子。

   以巴弗滯留在羅馬期間,他可能把牧養歌羅西教會的重任交託給亞基布,因此保羅囑咐他小心

   謹慎,不要讓異端教訓迷惑信徒。